暨南大学博士硕士学位授予标准中关于发表论文要求
(2013级及以后)
博士
内招博士研究生从2013级开始,人文社科类博士研究生获得博士学位须以第一作者或导师第一、学生第二作者的身份在A类期刊至少发表1篇学术论文,自然科学类博士获得博士学位须以第一作者或导师第一、学生第二作者的身份在A1类期刊至少发表1篇学术论文,且第一署名单位为“暨南大学”。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可根据各自的学科特点和发表论文的影响因子、他引情况等因素,制订本学科内招博士发表论文的细则,但不得低于学校的最低要求。(暨纪要【2013】5号暨南大学第十届学位评定委员会第五次全体委员会议纪要)
在职临床医师申请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以暨南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在A类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发表论文1篇(暨学位〔2013〕12号《暨南大学在职临床医师申请临床医学硕士、博士专业学位实施细则》)。
受“攀登计划”资助及自主招生的博士生,应发表比其他博士生级别更高的论文。鼓励外招博士发表与本学科领域、学位论文相关的论文。
各分委会补充博士发表论文要求(尚未在此公布的,请按各分委会具体要求):
(一)管理学:
管理学下所有专业的博士生,在申请学位前必须在学校认定的A类学术期刊(不含会议收录论文)上以暨南大学为第一作者单位发表与本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1篇。硕博连读学生在毕业申请前需在学校认定的A类学术期刊(不含会议收录论文)上以暨南大学为第一作者单位发表与本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2篇。发表论文的第一作者单位必须标明“暨南大学”字样方予认可,必须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论文,如导师为第一作者,研究生为第二作者的可以认可。
硕士(科学学位)
2013级开始,科学学位的内招硕士基本沿用《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对2012级科学学位内招研究生在校期间发表论文要求》中硕士层次的内容;鼓励外招硕士生发表与本学科领域、学位论文相关的论文。
(一)经济学
内招硕士研究生须以暨南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以第一作者身份(或第二作者,导师为第一作者)发表与本学科领域、学位论文密切相关的论文C类及以上文章1篇。
(二)法学
法学(0301)一级学科下的内招硕士生在申请学位前,至少应在公开刊物发表与本学科领域、学位论文密切相关的论文1篇。
2013级的政治学(0302)一级学科下的二年制硕士生鼓励发表与本学科专业相关的论文。
自2014级开始,政治学一级学科下所有二级学科的硕士研究生的学制由两年改为三年,内招硕士生在申请学位前至少应在公开刊物上以暨南大学为第一作者发表与本学科领域、学位论文密切相关的论文1篇。如国际或国内学术会议收录论文,必须公开出版(有正式刊号)。
发表论文的第一作者单位必须标明“暨南大学”字样方予认可,必须以第一作者发表论文,如导师为第一作者,研究生为第二作者的可以认可。
外招生不做论文要求。
2013级的马克思主义理论(0305)一级学科下的二年制硕士生鼓励发表与本学科专业相关的论文。
自2014级起,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的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思想政治教育等两个硕士点全日制研究生学制从2年制调整为3年制。3年制硕士生培养根据学校相关规定,至少应在公开刊物上发表与本学科专业相关的论文1篇。
学位论文应在导师指导下,由硕士生本人独立完成。研究课题应与本专业的科研任务相结合,要有一定的科学意义或应用价值。
凡通过硕士学位课程、修满相应学分,完成学位论文工作的硕士生,可向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申请进行硕士学位论文答辩。硕士学位论文答辩的程序及办法按照《暨南大学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进行。
(三)教育学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在校期间应在学校认可的北大核心期刊(会议收录论文除外)上以暨南大学为第一作者单位发表至少1篇文章方可进行学位论文答辩申请。
发表论文的第一作者单位必须标明“暨南大学”字样方予认可,必须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论文,如导师为第一作者,研究生为第二作者的可以认可。
(四)哲学、文学
内招硕士生应在公开刊物发表与本学科领域、学位论文密切相关的文章1篇。
外招硕士对发表论文不作要求。
(五)历史学
内招硕士生应在公开刊物发表与本学科领域、学位论文密切相关的文章1篇。外招硕士对发表论文不作要求。
(六)理学
硕士研究生须以暨南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以第一作者身份(或第二作者,导师为第一作者)在B类或B类以上期刊发表(或接受)学术论文至少1篇或获得国家发明专利1项(导师排名第一,研究生排名第二,以获得接受号为准);或在A1和A2类期刊(SCI收录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SCI分区表中的III区论文,可同时作为排名前2位作者申请学位的研究成果。2)SCI分区表中的II区论文,可同时作为排名前3位作者申请学位的研究成果。3)SCI分区表中的I区论文,可同时作为排名前4位作者申请学位的研究成果。符合各项培养要求方可授予硕士学位。导师可视学科方向的具体条件和特点提出更高的培养要求。
生物医学工程学科硕士研究生发表论文要求和工学一致。
(七)工学
学制为三年的内招硕士研究生,在申请学位前应以暨南大学为第一完成单位在正式学术期刊(增刊、专刊及会议论文集不计)上发表B类(以研究生入学当年暨南大学人事处公布的期刊范围为准) 及B类以上反映学位论文内容的研究性学术论文1篇(研究生本人应为第一作者,或者导师第一作者,研究生第二作者);或获得国家发明专利1项(以获得专利授权为准,排名必须在前二位,若排名为第二时,排名第一的应为学生本人的指导教师)。
学制为两年的内招硕士研究生,鼓励其发表学术论文。外招硕士研究生,鼓励其发表学术论文。(各专业如对研究生在学期间成果有更高的要求,可补充说明)
(八)医学
内招硕士生应以第一作者在B类期刊发表与本学科领域相关的论文1篇;或在C类期刊发表与本学科领域相关论文2篇。硕士生在SCI收录的期刊发表论文1篇,文章第一、第二作者均可获硕士学位申请资格;硕士生在影响因子≥3.0或SCI分区表中III区的A类期刊发表论文1篇,第一、第二和第三作者均可获硕士学位申请资格。
鼓励外招硕士生发表与本学科领域相关的论文。
(九)管理学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在校期间应在学校认可的北大核心期刊(会议收录论文除外)上以暨南大学为第一作者单位(发表论文的第一作者单位必须标明“暨南大学”字样方予认可,必须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论文,如导师为第一作者,研究生为第二作者的可以认可)发表至少1篇文章方可进行学位论文答辩申请。